⒈ 票拟于本章的附签。
⒈ 票拟于本章的附签。参见“票拟”。
引《清会典·户部·内阁大学士》:“﹝ 汉 票籤处﹞掌校閲 汉 文本章,拟写票籤之式。”
1、我看看您的行李票签。
2、注意:新图象需要放在旧图象的位置,或者路径必须被指定为图象信息票签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