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封建地主废除租田契约,强行收回农民租种的土地。也称抽佃、退佃。
⒈ 地主收回租给佃农的耕地。
1、田面是田地的使用权,由于来源不同,“田面田”性质不同,既有欠租撤佃的“相对的田面田”,也有欠租也不可撤佃的“公认的田面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