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bǎo mín guān
注音ㄅㄠˇ ㄇ一ㄣˊ ㄍㄨㄢ
⒈ 古代罗马的一种特殊官职。约公元前494年平民与贵族斗争取得第一次重大胜利后的成果。每年由平民大会(特里布大会)选出。初为两人,后人数增加,最多时达十人。职责是维护平民利益,人身不可侵犯,有权对行政长官和元老院侵犯平民利益的命令和决议予以否决。帝国时代已形同虚设。
⒈ 古罗马保护平民利益的官职。由平民会议中选出两名,主持会议,对元老院违背平民利益的决议,有否决权,以避免执政官对政务的独裁。
德语Volkstribunat (Pol)
1、保民官不仅不是朝廷命官,反而是为保护平民利益专门监督和对抗各级官吏的。
2、屋大维曾做了一段时间的执政官,然后是总督,最后是保民官.
3、罗马共和时期设立了平民保民官,其在保护平民阶层利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现代社会仍然具有丰富的启示。
4、苏拉于公元前83年成为罗马的*裁者,他将自己的亲信都安插在元老院,削减了保民官的权力.
5、保民官享有极崇高的地位,个人上高于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