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zū yōng diào
注音ㄗㄨ ㄩㄥ ㄉㄧㄠˋ
繁体租庸調
◎唐代对受田课丁征派的三种赋役的并称。导源于北魏到隋代的租、调、力役制度。凡丁男授田一顷,岁输粟二斛、稻三斛,谓之租;岁输绢二匹,绫、絁二丈,布加五之一,绵三两,麻三斤,非蚕乡则输银十四两,谓之调;役人力,岁二十日,闰加二日,不役者日纳绢三尺,谓之庸,有事而加役二十五日者免调,三十日租调皆免。唐开元末年均田制破坏,这种承袭北魏的赋役制度渐不适用;安史之乱后,为两税法所代替。
◎一种唐代赋税徭役的制度。以均田制为基础,丁男、中男授田一顷,每年纳粟二石,称为“租”;每年服劳役二十日,或若不服役,每日交绢三尺,称为“庸”;每户每年缴纳定额的丝、麻等物产,称为“调”。安史之乱后,均田制被破坏,此法遂为两税制所取代。
1、对于当时的日本来讲,实施班田法与租庸调实质上就是把绝大多数人民推到了嗷嗷待哺的状态。
2、经济上实行均田制和租庸调法,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
3、如田制,他能将西晋占田、北魏均田到唐代的租庸调,由租庸调到两税法,合成一个整体,且对别人不经意的每一个细微末节体现出他的春秋笔法、史学精神。
4、鲁国实行的“初税亩”,汉代叫“租赋”,唐朝称“租庸调”,国民政府时期叫“田赋”;其间,历朝对税制多次进行改革。
5、这说的比较详悉,可知当时除以租庸调为主要税收外,还有杂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