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慰劳赏赐。
引《吴子·励士》:“有死事之家,岁使使者劳赐其父母,著不忘於心。”《后汉书·章帝纪》:“劳赐 常山、赵国 吏人,復 元氏 租赋三岁。”
1、汝来使难升米,牛利涉远,道路勒劳,今以难升米为率善中郎将,牛利为率善校尉,假银印青绶,引见劳赐遣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