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征聘僚属。
引宋 周密 《齐东野语·赵信国辞相》:“未几,工部尚书 徐清叟 进故事,亦讥其辟属之滥, 赵公 愈不自安。”
1、然则尊令长之秩,而予之以生财治人之权,罢监司之任,设世官之奖,行辟属之法,所谓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而二千年以来之敝可以复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