枉法营私的成语故事

拼音wǎng fǎ yíng sī
基本解释枉:歪曲,违反。指曲解破坏法律以谋私利。
出处清·文康《儿女英雄传》第35回:“诚为枉法营私,原王章所不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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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
※ 与(枉法营私)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
成语 | 历史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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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甘寝安 | 《北史·恩幸传·赵默》:“及诉将获罪,默因构成以诛之,然后食甘寝安,志于职事。” |
而立之年 | 先秦 孔子《论语 为政》:“吾十有五,而至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 |
鳞集仰流 | |
义不主财,慈不主兵 | 宋·陈元靓《事林广记·警世格言》:“义不主财,慈不主兵。” |
不值一驳 | 马识途《清江壮歌》第七章:“至于你哼哼唧唧地说那套忠孝仁爱、礼义廉耻的话儿,是不值一驳的。” |
眦睚杀人 | 宋·王谠《唐语林·政事》:“程一日果以眦睚杀人。上大怒,立命斥出,付京兆。” |
修齐治平 | 西汉 戴圣《礼记 大学》:“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 |
疾言遽色 | 南朝 宋 范晔《后汉书 刘宽传》:“典历三郡,温仁多恕,虽在仓卒,未尝疾言遽色。” |
曼衍鱼龙 | |
覆载之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