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天清吏司
官署名。清代刑部所属十八清吏司之一。简称奉天司。乾隆六年(1741),改现审左司设。掌核盛京、黑龙江、吉林将军及奉天府所属刑名案件,兼理宗人府、理藩院文移。设郎中,蒙、汉各一人;员外郎,满、汉各一人;主事,满、汉各一人;经承三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官署名。清代刑部所属十八清吏司之一。简称奉天司。乾隆六年(1741),改现审左司设。掌核盛京、黑龙江、吉林将军及奉天府所属刑名案件,兼理宗人府、理藩院文移。设郎中,蒙、汉各一人;员外郎,满、汉各一人;主事,满、汉各一人;经承三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官名。明制大理寺左右寺下置,二人,后革一人,从六品。为寺正之副,各随其所辖而复审之。
同“不苟言笑”。《二刻拍案惊奇》卷二:“妙观亦以师道自尊,妆模做样,尽自矜持,言笑不苟。”见“不苟言笑”。《二刻拍案惊奇》卷2:“妙观亦以师道自尊,妆模做样,尽自矜持,~。”【词语言笑不苟】 成语:
春秋晋地。在今山西太原市南晋源镇东。《尔雅·释丘》:“晋有潜丘”,即此。相传宋修惠明寺浮屠,取其土作瓦,丘遂湮。清著名学者阎若璩为太原人,号潜丘居士,著有《潜丘札记》。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读音:Shūxiàn【综】 见《中国著者号码编制法》(63)。按,高辛氏时八才子之一叔献,舜举之,使布五教于四方(61)。或其后以名为氏。
唐新吴(今江西奉新)人,一作江东人,字全乙。开元进士。累官洛阳尉、夏县令、校书郎。死时约五十岁。与孟浩然、王昌龄友善。工五言,多写景之作,《河岳英灵集》评曰“情幽兴远,思苦语奇”。《全唐文》存文一篇,
【生卒】:?——1712甘肃临洮人。初入伍从军,官自千总历天津总兵至四川提督。“三藩之乱”时,从征兰州,平定关、陇。康熙三十五年(1696)从征噶尔丹,以功封拖沙喇哈番。后改籍四川。康熙五十一年卒。追
见“弥封”。
【介绍】:高宗显庆以后人。曾官尚书。尝赴邵州高霞山访李真人震,留诗勒碑。明万历间发现此碑,并获诗1首(存7句)。《全唐诗补编·续拾》补入。
在今江西万年县西境。《方舆纪要》卷85饶州府万年县:三界岭“在县西。《志》云,岭当余干、乐平、安仁三县之交,因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