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zhàn zhēng fǎ guī
注音ㄓㄢˋ ㄓㄥ ㄈㄚˇ ㄍㄨㄟ
◎对战争中各种行为所作规定的总称。分陆战、海战、空战法规。主要内容包括对战争手段、军事占领、占领下敌产和俘虏的处置以及伤病员待遇等所作的规定。其中有,禁止使用爆炸性子弹、窒息性毒气、细菌及毒素武器等;给战俘以人道主义的待遇;禁止攻击未设防的城市和平民等。违反战争法规者将被视作战争罪犯而受到审判。
1、在国际战争法规中,非故意的“误击”没有强制的赔偿义务,历史上曾作出的补偿都是在法律上无义务约束、纯属自发善意的“恩恤”类补偿。
2、红十字会国际委员会*席克伦贝格尔说,日内瓦公约依然重要,但是他也认为有太多战争法规已经遭到违背。